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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罗田干部斗酒致人死亡 官方公款垫付65万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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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kita灬
時間:
2014-2-1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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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罗田干部斗酒致人死亡 官方公款垫付65万赔偿款
2月11日,有网友发帖称罗田县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私下公款赔了124万。记者调查发现当天确实有1人饮酒死亡,罗田县城管局前期垫付了赔偿金64.8万,该网友所述情况部分失实。黄冈市纪委、罗田县纪委就此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罗田县纪委表示,此事详细情况需等待调查结果,随后将根据调查结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网友报料:罗田县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
2月11日,有网友在荆楚网东湖社区上报料《罗田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私下公款赔了124万》,称“1月9日,罗田县政协委员肖飞进为庆贺自己生日,在县城大摆酒宴,胡吃海喝。其中参与的有副县级干部肖学明,河铺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县城管执法局中队长丰某等公职人员,结果丰某因饮酒过度身亡,为平息此事,有关部门垫付124万暂时应付死者家属。”
记者辗转联系到爆料人,爆料人称自己常年在外打工,是春节回家期间听说此事的,并称此事在该县影响极坏,已成一大丑闻,希望纪检部门能够过问此事。
官方回应:只是垫付了64.8万元
12日,罗田县城管执法局向荆楚网发来官方回函,称“1月9日晚,罗田县河浦镇个体工商户肖飞进过生日,他本人在县城兄弟鲜蛙王餐馆请客,共有20余人赴宴,其中包括肖飞进子女及亲属4人,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丰某因与肖飞进儿子同事,应邀赴宴,回家后感觉身体不适,经120派出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罗田县城管执法局称“肖飞进是民营经济人士,该宴请不属公款吃喝;丰某参加宴请是在下午下班之后,纯属个人行为。事件发生后,罗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迅速安葬死者,防止事态扩大,责成县城管执法局与死者家属经多轮协商,签订赔偿协议,经律师根据相关规定测算,共赔偿64.8万元,而非124万元,此款暂由城管执法局垫付,由县人民法院对当日同桌饮酒人员依法追讨并偿还。”
记者调查:请客餐馆档次一般,费用是私人买单
12日,记者赶赴罗田县实地调查。多方求证后证实,肖飞进系罗田县政协委员、河铺镇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建筑行业。
在罗田县沿河大道老交通局隔壁,记者看到了肖飞进请客的兄弟鲜蛙王餐馆,该餐馆面积不大,仅有5个包房,当地人介绍餐馆档次一般,适合小规模家庭朋友聚餐。餐馆负责人刘女士介绍,1月9日晚,肖在这里摆了两桌酒,要了最大的888包房,酒水是自己带来的,前前后后吃了两个小时,最后是肖飞进结的账。
这与罗田县纪委监察局进行深入调查后得到的结论是相符的。从罗田县纪委的调查材料得知,1月9日是肖飞进50岁生日,那天晚上,肖在兄弟鲜蛙王餐馆摆了两桌,20余人赴宴,从18时开始吃饭,20时左右结束,共喝掉5瓶白酒,酒水是肖自己带来的,共计消费1000余元,由肖私人买单。在该县纪委调查材料提供的赴宴客人名单中,没有找到罗田县副县级干部肖学民的名字。
肖学民现为罗田县副县级领导,协助分管城建的副县长工作,肖飞进生日当天,肖学民到现场送了一条烟表示祝贺后就离开了,没有参加宴请。肖学民称自己与肖飞进是同村人,族叔侄关系。
肖飞进是河铺镇企业家,当天,河铺镇部分公务员确实参加了其生日宴。
罗田城管局:垫付赔偿款实属无奈,将要求饮酒人员偿还
罗田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学文接受采访时表示,死者丰某系该局一名中队长,与肖飞进儿子肖湘是同事关系,两人关系特别好,所以丰某才会去参加肖飞进的生日宴会。当天晚上8点左右,宴会散场后,肖湘送丰某回家,在安顿好之后就离开了,留下丰某一个人在家。晚10点左右,丰某妻子回家发现其躺在地上,口吐白沫,赶紧拨打120送到医院,经医生抢救后无效死亡。
针对网友质疑的垫付赔偿款一事,张学文解释称,丰某时年35岁,家里上有60余岁的老人,下有十几岁正在上学的孩子。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时也为了尽快平息此事,经律师根据相关规定测算,罗田城管执法局前期垫付了赔偿款64.8万。张学文称,这些钱只是暂由城管执法局垫付,该局已在年前委托律师向罗田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当天出席生日宴和举办生日宴的人员,要求他们偿还垫付的款项。
纪委回应:正在调查中,将及时公布结果
13日,罗田县纪委表示,网友贴文发布后,罗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县委书记肖燕梅立即召集该县纪委、宣传部、县城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开会,罗田县纪委迅速成立调查专班展开调查。同时,黄冈市纪委也在12日派人到罗田县进行了调查。罗田县纪委表示,如有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纪依规处理,调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该县一位县领导表示,将根据纪委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回应网民和向媒体公布。
该事件后续发展,荆楚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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