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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08奥运药检为何8年后才公布 刘春红恐难逃追责 [打印本頁]

作者: liang1113    時間: 2016-8-25 10:42
標題: 08奥运药检为何8年后才公布 刘春红恐难逃追责
     里约奥运会刚刚落幕,世界体坛却又有重磅炸弹被引爆。北京时间8月24日,国际举重联合会发布消息称,15名参加北京奥运会的举重运动员药检复检呈阳性,其中包括三名中国运动员陈燮霞、刘春红和曹磊,这三人均是北京奥运会金牌得主。

     8年前服用禁药为何今日才真相大白?

     兴奋剂的发展领先检测手段五到十年

     兴奋剂被用于体育运动由来已久。1904年奥运会上,马拉松选手希克斯成为现代奥运史上第一位有案可查的服药选手,他借着士的宁的药力率先冲过终点线获得冠军。士的宁是刺激剂的一种,是最原始意义上的兴奋剂。

     为了与兴奋剂作战,国际反兴奋剂组织(WADA)授权的实验室在2014年一共检测了18万6073个运动员的血液和尿液样本。这就像是一场博弈战。以WADA为代表的检测机构快马加鞭地提高兴奋剂检测的力度。 WADA计划给每一位运动员建立“生物护照”。血检、尿检都是一次性检测,而“生物护照”能够记录运动员在一段时间内的生理数据变化。调查人员根据这些连续的生理数据来发现兴奋剂的蛛丝马迹。比如,如果人体血红蛋白在血液中的比例突然上升,该运动员则可能使用了EPO(促红细胞生成素)。

     不过令人沮丧的事实是,魔高一丈,兴奋剂的发展领先检测手段的发展有五到十年。

     使用最为广泛的合成类固醇药物,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泛滥,不过当时这种药物没法被检测出来,因此,国际奥委会迟至1975年才宣布禁止使用合成类固醇。促红细胞生成素EPO是一种治疗贫血等血液疾病的药物,由于能促进红细胞生成,提高身体的耐力,被很多耐力项目选手用作兴奋剂。在上世纪90年代,EPO就被列入禁药名单,但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之前,人们都无法检测这种兴奋剂。环法七冠王阿姆斯特朗和上世纪90年代屡破世界长跑纪录的马家军都曾在比赛中使用EPO,当时他们的药检都绝对“干净”。2004年,检测机构对阿姆斯特朗1999年参赛时保留的样本进行检测才发现有问题。最终在2012年,阿姆斯特朗被剥夺七届环法赛冠军,并终身禁赛。

     所以在体坛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名言”:查出来的叫兴奋剂,没查出来的叫高科技。

     为何里约奥运会后才公布?

     因为这一批选手已基本退役,不算“燃眉之急”

     今年5月,也就是在里约奥运会前,国际奥委会曾处罚了一批选手,他们都是参加北京奥运会时药检没问题却在最近的复检中被查出兴奋剂阳性的选手。这31名运动员都被禁止参加里约奥运会。那么为什么几个月后,又有一批参加北京奥运会的选手落马呢?因为事有缓急。

     其实北京奥运会很多参赛选手的药样如今都还存储在位于瑞士洛桑的国际奥委会实验室。时隔8年后,这次的重新检测运用了最新的科技手段。在5月份前,国际奥委会检测了北京奥运会的454份药样,检测的重点是那些有可能参加2016年里约奥运会的运动员。于是那31名即将踏上里约奥运会赛场的选手落马,国际奥委会解决了燃眉之急。

     当然,今年5月在公布检测结果的时候,国际奥委会就已经留下伏笔——还有250多份药样的检测结果将于近期出炉。毫无疑问,当时还没来得及复检的那些选手,都是基本退役的人,也不可能参加里约奥运会,所以可以慢慢清算。于是,里约奥运会后,当国际奥委会腾出空来的时候,陈燮霞、刘春红和曹磊这一批复检呈阳性的选手被公之于众。

     不过这还不算完。据悉,国际奥委会将对北京奥运会和伦敦奥运会的奖牌得主的药样进行更大规模的复检。与此同时,那些有可能递补获得奖牌的运动员的药样也将被复检。此外,2014年索契冬奥会的药样也将用最新的科技手段进行重新检测。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说:“我们的药样要保存10年,让那些欺骗者知道他们永无宁日。”

     当时还不算禁药,中国选手可以免责?

     陈燮霞、曹磊稍好,刘春红肯定倒霉

     此次曝光的15名运动员中,包括三名中国运动员:刘春红(山东队,女子69公斤级金牌);陈燮霞(八一队,女子48公斤级金牌);曹磊(黑龙江队,女子75公斤级金牌)。国际举重联合会同时公布了这15名运动员每人服用禁药的名称。热心网友通过比对发现,涉事的3名中国奥运冠军都服用了“生长激素释放肽”(GHRP-2),而其中刘春明不但服用了“liuchunhGHRP-2”还有“西布曲明”(sibutramine,一种有减肥效果的刺激剂)。有熟悉禁药的人指出,“GHRP-2”2015年才列入禁药名单,只有“西布曲明”2008年当时就属于禁药。于是有人猜测,陈燮霞和曹磊即使被查了也应该没事,只有刘春红会倒霉。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据央视微博透露,三人所服用的违禁药物“GHRP-2”虽然在2008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禁用清单中并未明确写明,但属于该清单中被禁止的“肽类激素及其释放因子”之列。因此想借此免责恐怕很难。

     而曾被国际举联评为“百年最佳举重运动员”的刘春红,不但使用了“GHRP-2”而且还服用了“西布曲明”这种当时就被明令禁止的药物,将肯定难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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