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改革,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运动员的培养成长,全力做好东京奥运会备战工作,体现运动员在参加国际赛事选拔工作中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经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中国乒乓球协会2018年参加国际赛事运动员选拔办法(试行)》予以公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该办法从2018年1月至12月试行。 特此公告。 中国乒乓球协会 2018年1月5日 附件: 中国乒乓球协会2018年参加国际赛事运动员选拔办法(试行) 为深化改革,促进东京奥运会备战工作,体现和实现公平、公正、公开选拔运动员参赛的目的,结合国际乒联和亚乒联盟的赛事安排,现就中国乒乓球协会2018年参加国际赛事运动员选拔工作提出如下办法(试行)。 一、选拔原则 (一)有利于建立正常有序的竞争机制。 (二)有利于选拔并形成备战2020年东京奥运会参赛阵容。 (三)有利于调动地方和社会共同参与备战的积极性。 (四)有利于引导运动员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二、赛事范围 2018年国际乒乓球联合会和亚洲乒乓球联盟主办的各类赛事。 (一)一类赛事: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团体赛、世界杯单打; (二)二类赛事:亚洲杯、国际乒联世界巡回赛总决赛、国际乒联世界巡回赛铂金级别(含U21岁组)、国际乒联世界巡回赛普通级别(含U21岁组); (三)三类赛事:世界青年锦标赛、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国际乒联青少年巡回赛黄金级别、国际乒联青少年巡回赛高级别; (四)四类赛事:国际乒联挑战系列赛(含U21岁组)、国际乒联青少年巡回赛普通级别; 三、选拔依据 (一)2017年或2018年世界重大比赛成绩; (二)2017年或2018年各类国际和亚洲比赛成绩; (三)2017年全运会或2018年全国锦标赛成绩; (四)2017年或2018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和全国少年锦标赛成绩; (五)2017—2018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成绩; (六)2018年中国乒协团体公开赛成绩; (七)中国乒协积分总排名和U21、 U18、 U15排名; (八)国家队选拔赛及全国集训比赛成绩; (九)适当兼顾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资格产生 五、组队方式 (一)国家队组队参加的比赛,由教练组根据《选拔办法》,按比赛名次或排名依次提出参赛运动员名单,经集体研究后,由中国乒协正式报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队参加的比赛,由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根据竞赛规程规定,以地方队名义参赛。提出组队方案及参赛人员名单后,由中国乒协向赛事组委会报名。 (三)俱乐部组队参加比赛,由俱乐部根据竞赛规程规定,以俱乐部名义参赛。提出组队方案及参赛人员名单后,由中国乒协向赛事组委会报名。 六、奖励 (一)前一站巡回赛获得单打冠军的运动员,将优先获得下一次巡回赛参赛资格。 (二)获得巡回赛单打或团体冠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队,将优先获得下一年度巡回赛参赛资格。 七、处罚 (一)巡回赛预选赛未出线或正赛第一轮输给其它协会选手的运动员,如具有下一次巡回赛参赛资格, 将被暂停一次参赛资格。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组队参加的国际比赛,如果单项或团体均没有进入前八名者,将暂停组队参加下一年度国际公开赛资格1年。 (三)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比赛和比赛中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精神的运动员,将视情况停止或取消一定次数或期限参赛资格。
(四)训练比赛态度消极,价值观缺失,个人利益至上,集体主义观念淡薄,违反国家队队规队纪的运动员将被取消参加选拔和参赛的资格。 八、监督 (一)中国乒协将根据《选拔办法》,定期公布选派参加国际赛事运动员名单,自觉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地方体育部门、相关俱乐部以及全社会的监督。 (二)中国乒协将定期公布和更新运动员积分排名情况,为客观、公正选拔运动员参加国际赛事提供依据。 九、附则 (一)本办法从2018年1月至12月试行。 (二)本办法由中国乒乓球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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