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52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改变传统模式 整合媒体资源 拓宽全民健身宣传渠道

[複製鏈接]

510

主題

1

好友

3770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3 天前
  • 簽到天數: 1152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292
    威望
    3770
    主題
    510

    回文勇士

    樓主
    發表於 2014-5-30 13:28:00
    做好全民健身宣传,关系到体育部门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关系到体育多元功能的体现,关系到体育社会形象的树立,需要举全国和全系统之力,单靠宣传司一家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总局宣传司不断摸索,加大了工作力度。

    在工作中,宣传司一方面改变管理模式,强化重点,建立共同目标。从2012年起,在总局领导的要求和支持下,建立了各地体育局宣传工作评价体系,群体宣传被纳入到年度宣传工作的评价指标中,并一直占有较大比例。还依托中国体育记协,积极开展全国性年度全民健身好作品交流活动,研发使用了专门的软件系统进行管理,并专设了优秀组织奖,鼓励各地体育局重视全民健身报道,调动全国媒体的报道积极性。针对宣传干部在群体宣传中普遍存在的策划意识不足和宣传方法单一的现状,在全国性的会议和培训中,专门邀请专家和群体宣传先进单位讲授活动策划和新媒体运用。这些方式提高了各地对全民健身宣传的重视程度,一定程度激发了工作积极性,为大家的学习和交流提供了新的平台。

    另一方面,面对新的媒体环境,宣传司也积极改变传统方式,与时俱进,拓展传播渠道。

    在用好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的同时,宣传司鼓励各地各部门更好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在官方网站已普遍开设的情况下,尝试政务微博、健身微信、便民健身信息的APP、体育健身微电影等更新的方式,传播全民健身的最新动态和科学健身的相关知识。

    与此同时,在群体宣传方面,也在努力改变思想观念,聚合力量,整合媒体资源。宣传司在群体司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发挥全民健身新闻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与中央媒体在群体报道上的协作,并号召各地各单位主动与媒体沟通,引导舆论,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座谈会、报道要点提示等多种方式,将各级政府对群众体育的重视与投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与措施、群体工作的发展方向与目标、取得的成果与经验等,有效传递给媒体,指导、协助媒体做好报道,取得新的进步。

    去年全年,宣传司组织了7次中央媒体走基层群体活动报道小分队,每次均有10家以上的中央媒体和10余家当地媒体参加。在总局的积极引导下,中央媒体在2013年更加重视群体活动的报道:新华社对群体活动和走基层体育报道的总量近700条,有些重要内容以内参形式上报中央领导;中央电视台体育新闻加大了全民健身新闻的播报,并与宣传司共同合作制作了25集全国群体先进人物专题片;《中国体育报》全年刊发全民健身类稿件约6000条,420余万字,并开设“全民健身乡镇行”系列报道专栏,共刊发25期。各地体育局在与本地媒体合作方面也取得了很大进展,绝大部分省市的媒体开设了健身专栏或专题节目,并能做到半数以上的本地媒体经常性地报道群众体育活动,有的省区甚至能达到百分之百。

    此外,对于各直属单位,特别是各项目中心来说,群体宣传也显得尤为重要。去年很多中心在宣传中注意做好本项目的群众性推广,积极开展互动性强的健身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参与广、影响大的赛事和活动。总局各直属单位在全民健身宣传中有很大发展空间,可以更多发挥主动性,加大项目资源的利用,积极开展本项目全民健身类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宣传推广,发挥本项目优秀运动员的示范作用,带动项目的群众性普及,同时做好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宣传的创新有赖于活动的组织策划,非常希望相关项目中心加大对群体活动和公共服务举措的宣传教育与投入,拓宽群体宣传的涉及面,在创新内容的同时,也创新推广方式。(中国体育报 卢 苇)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2-27 13:29 , Processed in 0.017227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