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160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初秋護膚 皮膚也會撒嬌

[複製鏈接]

9722

主題

2

好友

7183

積分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該用戶從未簽到

推廣值
0
貢獻值
13724
金錢
15890
威望
7183
主題
9722

文明人 回文勇士 文章勇士 實習版主 附件高人 推廣 女生勳章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10-17 15:14:5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合桃 於 2011-10-17 17:33 編輯

  會撒嬌的女人會好命,保養力道溫柔的皮膚才會美麗,下回試著跟你的皮膚撒嬌溫存試試吧,過與不及對皮膚都不夠好,麻煩大家拿捏好保養的尺度,別再凌虐身上那薄薄的一片啦!  

43F2D3B88EC9B305AEA6646E8904C474.jpg
  
  秋日護膚請拿捏好保養尺度  
  做女人,自己的臉面問題一定要重視起來,祛痘、保濕、防曬、美白、抗衰老是臉部護理的必修課。那么,怎樣才能讓粉嫩嬌艷的容顏永遠不凋謝呢?生活家小編現在就為您提供各式的美容護膚資訊,讓美麗容顏常在,讓您的青春永遠常駐!近來小編經常接到各種皮膚受虐的案件,大部分的罪名都是“用力過猛”,我能體諒大家因為工作忙、課業重、壓力大,所以對皮膚粗魯了點,但是話說回來,大家猛買頂級的保養品,努力打聽有效的回春方式,但是卻用了過當的動作讓校過大大扣分,甚至造成了皮膚的負擔,實在是賠了皮膚又折荷包!小編稍微歸類一下大家最近的肌膚暴力事件,也請大家彼此提醒身旁好姐妹給皮膚多一些溫柔的鼓勵,它們絕對會涌泉以報,還給你好氣色、好臉色!  
  
  一號受虐事件:卸妝過猛  
    

2FE3325ABE22263D6F44D69123902824.jpg

一號受虐事件:卸妝過猛  
   
  “我還算年輕,皮膚也沒什么問題,因為最近剛開始化妝,所以也有了卸妝的習慣,但是卻發現眼周開始有了細紋!難道…這就是傳說中”化妝會變老”的魔咒嗎?-!!”  
      這是最近發生在一個七年級好姊妹身上的真實案例,很明顯地,因為是化妝界的“新鮮人”,所以不會注意到“卸妝得分家”這類的細節,卸妝乳一罐全臉用透透的最大危機,就是因為一般卸妝品無法輕易卸除眼妝﹙尤其超防水超抗暈染的睫毛膏,僅用普級卸妝產品根本是難上加難﹚,所以會來回多卸了好幾次,反而造成了眼周的拉扯和負擔,眼部當然容易出現細紋,還有還有,卸妝加上洗面乳洗臉是兩次清潔的動作,絕對得要溫柔至上,輕輕摸、慢慢洗,盡量不要扯動到皮膚,否則不但容易制造紋路,也比較容易出現皮膚松垮的情形。  
  
  二號受虐事件:保養過力  

7DD5082E69C94F3643F0040FBA39073F.jpg

   
  “保養品買的好貴,一定要多按摩好幾下幫忙吸收進去…”這乍聽之下好像沒有問題,問題就是出在那個”好幾下” ,其實只要以不扯到肌膚的“由內而外、由下至上”幫助吸收保養,最后再用手掌覆蓋住皮膚輕輕按幾下,讓保養品在臉上的肌膚不那么濕潤黏膩后,分子夠小、夠有效率的保養品就已經可以沖刺到它應該要到達的終點了,除了臉上幾個重要穴點可以多施點力外,尤其是眼周唇周,如果過度按摩,妳以為是寵愛,其實是溺愛,甚至是一種虐待。  
  
  三號受虐事件:去角質頻繁  
    

52287F7B66E75234DDCA5CD93C3B7DA4.jpg

   
  小編常常呼吁大家一定要常常幫皮膚清理門戶,皮膚才能吸收保養品,但是去角質除了須要避開眼周、唇周較薄的皮膚,這兩處的的保養品和全臉不同,去角質產品也需要更加細致  
      通常也會有特定的產品,過粗的顆粒或是酸類去角質,都會讓皮膚受傷而早衰。去角質還不宜過度頻繁,秋冬最好保持一周不超過一次的頻率,因為肌膚角質具有保護的功能,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如果在角質尚未成熟就去除掉它的話,皮膚就會失去屏障,也就容易造成敏感刺激的問題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30 06:38 , Processed in 0.025168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